本维修协议以下简称“协议”,由以下双方签订:

甲方(维修方):[维修方名称]

地址:[维修方地址]

联系电话:[维修方联系电话]

乙方(委托方):[委托方名称]

地址:[委托方地址]

联系电话:[委托方联系电话]

鉴于甲方具备板式散热器维修的专业技术和经验,乙方因板式散热器出现故障,特委托甲方进行维修,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维修范围及内容

1. 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板式散热器故障诊断、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等工作。

2. 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散热器漏水、散热不良、噪音过大、温度异常等故障。

3.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板式散热器型号、规格、参数等信息进行维修。

二、维修期限

1.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板式散热器后,尽快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。

2. 甲方应在维修期限内向乙方提供维修后的板式散热器。

三、维修费用

1. 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:维修人工费、零部件费用、运输费用等。

2. 甲方应在维修前向乙方提供维修费用清单,经乙方确认后,甲方方可进行维修。

3. 维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,乙方应在维修完成后支付甲方。

四、维修质量保证

1. 甲方保证维修后的板式散热器性能达到原厂标准,使用寿命不低于原厂标准。

2. 甲方对维修后的板式散热器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期,具体期限如下:

a. 保修期为自维修之日起一年;

b. 保修期内,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板式散热器再次出现故障,甲方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。

五、保密条款

1.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
2.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终止之日止。

六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
2. 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维修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七、其他

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

乙方(盖章):________

签订日期: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