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维修协议以下简称“协议”,由以下双方签订:

甲方(维修方):[维修方名称]

地址:[维修方地址]

联系电话:[维修方联系电话]

电子邮箱:[维修方电子邮箱]

乙方(委托方):[委托方名称]

地址:[委托方地址]

联系电话:[委托方联系电话]

电子邮箱:[委托方电子邮箱]

鉴于甲方具备车载监控器维修的专业技术和经验,乙方因车载监控器出现故障,特委托甲方进行维修,双方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维修范围及内容

1. 乙方委托甲方维修的设备为:[设备型号及规格]车载监控器。

2. 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设备外观检查、硬件故障排查、软件系统修复、功能调试等。

3.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故障描述,尽快进行维修,确保设备恢复正常使用。

二、维修期限及费用

1.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委托后,[具体维修期限]内完成维修工作。

2. 维修费用为人民币[具体金额]元,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检测费等。

3. 乙方应在维修完成后,按照协议约定的费用支付给甲方。

三、维修质量保证

1. 甲方保证维修后的车载监控器性能稳定,符合原厂设计要求。

2. 甲方承诺在维修后的[具体保证期限]内,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,甲方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。

3. 乙方在收到维修后的设备后,如有异议,应在[具体异议期限]内向甲方提出,甲方应在[具体处理期限]内给予答复。

四、保密条款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,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。

2. 甲方在维修过程中,不得泄露乙方车载监控器的技术参数、用户信息等。

五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
2. 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六、其他

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。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

乙方(盖章):________

签订日期: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