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厂除尘器维修合同:专业服务保障环保设备高效运行
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:
甲方:[电厂名称]
地址:[电厂地址]
法定代表人:[法定代表人姓名]
联系电话:[联系电话]
乙方:[维修单位名称]
地址:[维修单位地址]
法定代表人:[法定代表人姓名]
联系电话:[联系电话]
鉴于甲方电厂现有的除尘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,为确保电厂的正常生产,经双方友好协商,就甲方电厂除尘器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维修范围及内容
1.1 乙方负责对甲方电厂现有的[具体型号]除尘器进行维修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(1)除尘器本体及配件的检查、清洗、维修或更换;
(2)除尘器控制系统、电气设备的检查、维修或更换;
(3)除尘器管道、阀门、风机等辅助设备的检查、维修或更换;
(4)对维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,确保除尘器正常运行。
二、维修时间及进度
2.1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[具体时间]内到达现场,开始进行除尘器维修工作。
2.2 乙方应按照维修方案,在[具体时间]内完成除尘器维修工作,确保电厂的正常生产。
三、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
3.1 本合同维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[具体金额]元。
3.2 甲方应在维修工作开始前支付维修费用的[具体比例]作为预付款,剩余费用在维修工作完成后支付。
3.3 甲方支付维修费用的方式为:[具体支付方式,如银行转账、现金等]。
四、维修质量及验收
4.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,确保维修质量。
4.2 维修完成后,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,乙方方可撤离现场。
4.3 如验收不合格,乙方应在[具体时间]内进行整改,直至合格为止。
五、保密条款
5.1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5.2 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仍具有约束力。
六、争议解决
6.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其他
7.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[具体时间]。
7.2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
乙方(盖章):________
签订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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