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协议背景

鉴于我国工业自动化领域对接触器模块的需求日益增长,为确保接触器模块在运行过程中能够稳定、高效地工作,降低故障率,提高生产效率,特制定本维修协议。本协议旨在明确维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,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二、维修范围

1.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品牌、型号的接触器模块,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式接触器、真空接触器、继电器等。

2. 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(1)接触器模块的故障诊断;

(2)接触器模块的维修、更换零部件;

(3)接触器模块的调试、测试;

(4)接触器模块的保养、维护。

三、维修流程

1. 故障申报:用户发现接触器模块故障后,应及时向维修方申报,并提供以下信息:

(1)接触器模块的品牌、型号;

(2)故障现象及发生时间;

(3)故障原因分析(如有);

(4)维修方联系方式。

2. 故障诊断:维修方在收到故障申报后,应及时与用户沟通,了解故障情况,必要时可现场勘查,进行故障诊断。

3. 维修方案:维修方根据故障诊断结果,制定维修方案,包括维修时间、维修费用、所需零部件等。

4. 维修实施:维修方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,确保维修质量。

5. 调试与测试:维修完成后,维修方对接触器模块进行调试与测试,确保其恢复正常工作。

6. 交付使用:经调试与测试合格后,维修方将接触器模块交付用户使用。

四、维修费用

1. 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(1)维修人工费;

(2)维修材料费;

(3)运输费;

(4)其他相关费用。

2. 维修费用按照维修方案及市场行情合理确定,维修方将向用户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。

3. 用户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,如差旅费、住宿费等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五、维修期限

1. 维修期限自维修方收到故障申报之日起计算。

2. 维修期限根据故障复杂程度、维修难度等因素确定,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
3. 如遇特殊情况,维修期限可适当延长,维修方应及时与用户沟通,说明原因。

六、售后服务

1. 维修方对维修后的接触器模块提供一定的质保期,一般为1年。

2. 质保期内,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接触器模块再次出现故障,维修方应免费进行维修。

3. 质保期满后,维修方仍提供有偿售后服务,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
七、违约责任

1. 用户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维修费用,维修方有权暂停维修工作。

2. 维修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,应向用户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维修费用的10%。

3. 因维修方原因导致接触器模块损坏,维修方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4. 因用户原因导致接触器模块损坏,维修方有权拒绝维修,并要求用户承担维修费用。

八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
2.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维修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九、其他

1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3.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
甲方(用户):____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维修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

签订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