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(维修方):_______

乙方(委托方):_______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,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消防器车维修服务事宜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维修项目及内容

1. 维修项目:乙方提供的消防器车及其相关设备的维修服务。

2. 维修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
(1)消防器车的整体检查,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工作;

(2)对消防器车发动机、传动系统、制动系统、转向系统、电气系统等关键部件进行检修、更换或维修;

(3)对消防器车的消防设备、灭火器材等进行检查、维护和更换;

(4)对消防器车的车身、内饰、座椅等进行清洁、保养和修复;

(5)对消防器车进行试车,确保维修后的车辆性能达到规定标准。

二、维修期限及费用

1. 维修期限: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消防器车之日起,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。

2. 维修费用:经双方协商,维修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(大写:____元整)。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:

(1)维修材料费;

(2)人工费;

(3)检测费;

(4)其他相关费用。

三、维修质量及验收

1.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维修规范进行维修,确保维修后的消防器车性能达到规定标准。

2. 维修完成后,乙方有权对维修后的消防器车进行验收。如验收不合格,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返修,直至达到验收标准。

四、售后服务

1. 维修后的消防器车,甲方应提供____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。

2. 在保修期内,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消防器车故障,甲方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。

3. 保修期满后,甲方应继续提供有偿售后服务,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。

五、违约责任

1.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,每延迟一日,应向乙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。

2. 甲方维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修,直至达到约定标准。如甲方拒绝返修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维修费用。

3.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消防器车,每延迟一日,应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。

六、争议解决

1.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七、其他

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
甲方(维修方):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委托方):________________

签订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