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协议双方为:甲方(显示器维修服务提供方)和乙方(显示器维修服务接受方)。

一、协议背景

鉴于甲方具备专业的显示器维修技术和服务能力,乙方因显示器出现故障需要维修,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二、维修范围及服务内容

1. 维修范围:本协议所指的显示器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器硬件故障、软件故障、接口故障、显示效果故障等。

2. 服务内容:

(1)甲方在接到乙方维修请求后,应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或邮寄维修。

(2)甲方在维修过程中,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进行操作,确保维修质量。

(3)甲方在维修过程中,如需更换零部件,应使用原厂或正品零部件,确保维修后的显示器性能稳定。

(4)甲方在维修完成后,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维修报告,包括维修项目、更换零部件、维修费用等。

(5)甲方在维修过程中,如发现乙方显示器存在其他潜在故障,应及时告知乙方,并协商处理。

三、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

1. 维修费用:甲方根据维修项目、零部件更换情况等因素,合理确定维修费用。

2. 支付方式:乙方应在维修完成后,按照维修费用支付给甲方。支付方式可协商确定,如现金、转账等。

四、维修期限及售后服务

1. 维修期限: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请求后,尽快安排维修,一般维修期限为3个工作日(特殊情况除外)。

2. 售后服务:甲方在维修完成后,提供以下售后服务:

(1)保修期:维修后的显示器,自维修之日起,享受3个月保修服务。

(2)保修范围:在保修期内,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显示器再次出现故障,甲方应免费进行维修。

(3)保修方式:乙方在保修期内,如需维修,可联系甲方,甲方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。

五、违约责任

1.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,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维修费用的10%。

2. 甲方在维修过程中,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显示器损坏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3.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维修费用,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维修费用的10%。

4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,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
六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2. 本协议的签订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七、其他

1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3年。
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

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

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

签订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

签订地点:___________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