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维修协议以下简称“协议”,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:

甲方(维修方):[维修方名称]

乙方(委托方):[委托方名称]

鉴于甲方具备开水器维修的专业技术和经验,乙方因开水器出现故障,特委托甲方进行维修服务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维修范围及内容

1. 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开水器故障诊断、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等服务。

2. 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水器内部电路、加热元件、安全阀、压力桶、温控器等部件的维修或更换。

3.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开水器型号、规格及故障情况,提供相应的维修方案。

二、维修时间及费用

1.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委托后,尽快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,具体上门时间双方协商确定。

2. 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、材料费、上门费等,具体费用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报价。

3. 乙方应在维修人员上门服务前支付维修费用的一半作为预付款,剩余费用在维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。

三、维修质量保证

1. 甲方承诺,维修后的开水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保证其性能达到原厂标准。

2. 甲方对维修后的开水器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期,具体期限为[质量保证期]。

3. 在质量保证期内,若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开水器再次出现故障,甲方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。

四、售后服务

1. 甲方应在维修完成后,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维修记录和售后服务电话,以便乙方在需要时进行咨询。

2. 甲方应保证售后服务电话的畅通,及时解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

3. 甲方对维修后的开水器提供终身咨询服务,但仅限于非人为损坏的情况。

五、违约责任

1. 若甲方未按时上门服务,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维修费用的[违约金比例]%。

2. 若甲方维修后的开水器在质量保证期内再次出现故障,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。

3.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维修费用,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,滞纳金为欠款金额的[滞纳金比例]%。

六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七、其他

1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[协议有效期]。
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维修方):[维修方名称]

乙方(委托方):[委托方名称]

签订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