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(维修方):________

地址:________________

联系电话:_____________

乙方(委托方):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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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_____________

鉴于甲方具备专业的电暖器维修技术,乙方因电暖器出现故障,特委托甲方进行维修服务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维修范围及内容

1. 乙方提供的电暖器型号、品牌、购买时间、故障现象等详细信息。

2.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电暖器进行现场检查,确定故障原因。

3. 甲方根据故障原因,提供维修方案及所需更换的配件。

4. 甲方对电暖器进行维修,确保维修质量。

二、维修期限

1.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委托后,尽快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。

2. 甲方应在接到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,特殊情况除外。

三、维修费用

1. 甲方根据维修所需配件及工时,向乙方提供维修费用报价。

2. 乙方应在维修前支付维修费用的50%作为预付款。

3. 甲方完成维修后,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维修费用。

四、维修质量保证

1. 甲方承诺,维修后的电暖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保证6个月内不出现同一故障。

2. 若在保证期内出现同一故障,甲方应免费进行维修。

五、售后服务

1. 甲方在维修过程中,应确保乙方电暖器的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
2. 甲方在维修完成后,应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电话,以便乙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咨询或反馈问题。

六、违约责任

1.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,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维修费用的10%。

2. 若甲方维修质量不符合约定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维修,直至达到约定标准。

3.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维修费用,甲方有权暂停维修服务。

七、争议解决

1.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
2. 若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八、其他

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。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

签订日期:________________

备注: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