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经常在药品说明书上看到“孕妇慎用”四个字,几乎所有孕妈都会把这四个字当成圣旨。然而,孕妈妈服用这些药物就一定会对宝宝造成伤害吗? “孕妇慎用”的药物一定受到孕妈妈的限制吗?

那么,什么情况下我们真的需要“慎重”对待这些“孕妇慎用”的药物呢?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致畸风险的不同程度,将其分为5类,称为药物妊娠分类,简称FDA分类。可以作为孕妈妈的参考。

第一类:孕早期用药,临床对照研究未发现对胎儿有危害,风险极小,如multivita分钟。

第二类:动物实验未见对胎儿有危害,但缺乏临床对照研究;或在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对胎儿的损害,但临床对照研究尚未证实。比如一些抗生素、青霉素、头孢菌素等。

第三类: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,但在人体中尚缺乏足够的证据或动物实验对照研究不足。如阿司匹林等。

第四类: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害,但临床上非常必要且无替代药物时,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。比如一些抗生素、激素类药物。

第五类:对动物和人类都有明显的致畸作用,其危害远远大于其可能获得的有益作用。此类药物是相反的表明在怀孕期间。如抗癌药、避孕药等。

“孕妇慎用”五项原则——

原则一、随意用药非常危险

< p>药物不能滥用,也不能在生病时使用。孕妇由于该病也会影响胎儿,所以不能选择自己用药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和胎儿无害的药物。

原则二,无论有没有,都尽量少用

特别是怀孕前3个月,能用或暂时停用的药物应尽量少用。应考虑不要使用或暂停使用。

原则三:副作用越少越好

当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疗效相同或相近时,考虑选择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。

原则4:避免联合治疗

如果可以单独使用,请避免联合治疗。

原理le 5:与胎龄结合用药

服药时必须注意胎龄,严格控制剂量和持续时间。坚持合理用药,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。

最后一个原则需要孕期用药的结合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因为胎儿各器官的生长发育与药物的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,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很大。不同时期的胎儿是不同的。基本原理是胎儿越大,药物的作用越小。

受精前至怀孕第3周——基本没有影响

受精前用药没有影响。受精后2周内,如果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,会在着床前自然排出、流产。这是一个安全期。

从怀孕第3周到第7周结束h周——最敏感